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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佘丹   发布时间:2015/3/20 12:49:58   浏览次数:623

关于开展评选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

基层工会:

近年来,市区各级工会女工组织广泛开展了“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组织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等,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先进女教职工集体和先进女教职工。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的热情,宣传展示区教育系统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的突出贡献,区教育工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五一巾帼标兵岗

1.领导重视、制度规范。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和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估、有总结。

2.立足创建、主题鲜明。突出女职工素质提升、创新建功和自主创业活动,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诚信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4.争先创优、示范性强。岗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具有先进性。

(二)五一巾帼标兵

1.政治坚定、甘做表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勤奋学习、作风优良。坚持勤奋学习,服务发展、服务岗位职责的本领。具有良好的师风,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勇争一流。

3.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有突出的创新业绩,为江宁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推荐评选程序

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候选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党政工联合评审公示区教育工会教育工会将对申报对象进行小组评审、考察、审批,在“五.一”期间进行表彰,并择优逐层推荐申报下一年度和市级评选

、工作要求

(一)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认可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三)认真做好表格填写工作。

区总工会对“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两年表彰一次,统一颁发奖牌、证书。已获得过省、市、区级“双争”荣誉的不再申报。

基层工会2015510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报送区教育工会,同时发送电子版wrwyy@163.com联系人:王蓉,联系电话:52135585

附件:1.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申报

2.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申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附件1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申报

单位

全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标兵岗全称

本岗人数

女职工人数及比例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份,典型事迹600字左右。

附件2

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申报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受过

何种

奖励

基层

工会

意见

(盖章)

教育

工会

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份,典型事迹6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