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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超管   发布时间:2019/3/28 13:50:34   浏览次数:1417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改阶段(3月22日—3月26日)。各学校、幼儿园对校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报备。

2.督查整改阶段(3月26日—3月底)。各学校、幼儿园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教育局及区相关部门督查。

四、检查内容

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是否开展自查,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布置,是否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事故防范特点,重点围绕校园及周边重要区域防火、用电措施与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门卫值班是否落实、规范;“1+N”护学岗是否规范;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等重要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危化品管理及实验室财产、钥匙管理是否规范;校园施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学生集体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责任、经费、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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