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工之家>>园务公开>>正文

江宁区龙都幼儿园区、园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者:佘丹   发布时间:2016/3/3 14:18:46   浏览次数:892

江宁区龙都幼儿园区、园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的持续提升,引领幼儿园保教质量向高质量、科学化发展,现根据区教育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幼儿园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二、考核小组

组长:李秋香

成员:待定

三、考核对象

区、园级骨干教师

四、考核要求

1.每学高质量的园级(或以上)公开课讲座:区级骨干教师各2次、园级骨干教师各1次,并努力追求日常保教工作的高效率

2.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案例或论文在区级以上获奖

3.园内有师徒结对,尊敬指导教师,认真履行青蓝结对职责

4.模范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保教工作的各项要求

5.每学期听课:区级骨干教师不少于15、园级骨干教师不少于10并有较高质量的评析

6.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申报,并立项或结题。

7.骨干教师每年应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递交一份工作思考或体会,反思一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五、过程管理

1.建立个人档案,公开课的教案、教学评价,作为参考与考核,撰写的论文、案例获奖的证书均作为考核的凭证

2.园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参照以上办法实施。考核资料逐年累积,作为下一届参评原始材料。

六、奖惩办法

1.全部达到幼儿园考核要求的,足额发放骨干教师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

2.部分或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按达标比例(考核总分×百分比)发放考核津贴

3.此次考核并作为下一届骨干教师评比参考依据   4.幼儿园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   5.不能很好履行义务,发生较大教育教学事故,经园务会研究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